讯 据欧盟官方公报音讯,2020年12月2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(EU)2020/1821号法令,依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(EC) No 2015/2283,同意三七和黄芪提取物(extract from Panax notoginseng and Astragalus membranaceus )作为新式食物投放市场,并修订欧盟委员会施行法令(EU)2017/2470附件触及新式食物运用要求。
本法令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收效。三七和黄芪提取物作为新式食物运用的部分定量要求见下表:
授权的新式食物 |
可作为新式食物运用的条件 |
其他特别标签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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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食物类别 |
干眼虫藻的最高含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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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七和黄芪提取物 |
指令2002/46 / EC中针对一般成年人的食物弥补剂,但孕妈妈食物弥补剂在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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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mg/d |
食物标签上的新食物称号应为“三七和黄芪提取物”。
含有三七和黄芪提取物的食物弥补剂的标签应声明,这些食物弥补剂不应由18岁以下的人群和孕妈妈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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